
本报讯(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刘泽佳)互联网时代,“代购”因其省钱、省时等特点成为部分市民购物的新选择,但它同时也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包装方式之一。10月18日,岳塘区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,不法分子通过微信联系顾客,以发送虚假商品、虚假快递单等方式诈骗,使顾客遭受财物损失。
今年5月初,詹某租用他人的银行账户,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,对新注册的微信账号进行实名认证。通过下载网络照片并发布到朋友圈的方式,詹某伪装成在校女大学生,并添加了多个大学生兼职群,从中寻找需要代购的广告或消息。
5月14日,詹某添加黄某某为微信好友后,通过“女大学生”身份骗取了对方的信任。之后,他以帮忙代购高档手机为由,使用租用的银行账户接收了黄某某7099元转账,但并未帮其购买手机。5月24日,詹某重施故伎,以帮助王某代购两瓶高档白酒为由,接收了王某5380元转账。
骗取的代购款中,詹某将其中的12300元占为己有,剩余的179元作为自己租用他人银行账户的报酬。
最终,詹某因犯诈骗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法官提醒,网上代购有风险,应谨慎和理性选择代购渠道,尽量选择有正规资质、货物来源正规的商家,并通过安全正规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完成支付,同时保管好交易记录等重要信息。此外,不要随意将自己的身份证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物品借给他人使用,否则可能沦为洗钱的“工具人”,构成共同犯罪。
责编:周冠成
来源:湘潭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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